臺北市101 年度高職學生優良書籍閱讀心得寫作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98 年5 月25 日北市教職字第09834626300 號函發「臺北市高級職業學校提升學
生語文能力四年實施計畫(98~101 年)」暨101 年4 月9 日北市教職字第10133532700 號
函發「臺北市101 年度高級職業學校提升學生國語文能力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鼓勵學生閱讀、思考與寫作,培養學生閱讀寫作之能力。
(二) 提供發表園地,促成閱讀成果分享,創造高職學生閱讀之風氣。
(三) 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引導同學利用圖書館館藏資源。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參加對象:
臺北市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含綜合高中學生)、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及獨立進修
學校學生。
五、競賽方式
(一) 競賽區分為初賽、複賽兩階段進行,所有參賽作品不分年級混合評審。
(二) 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並選出優良作品推薦參加全市複賽。
(三) 作品限以個人單獨寫作,採個人競賽模式,每人限一件作品參賽。
(四) 學生就『臺北市101 年度高職學生國語文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書目』中擇一書目閱讀
寫作參賽,同樣書目個人已參加本市或其他縣市及全國相關競賽已公布得名作品,
不得再推薦參加複賽(含改編)。
(五) 競賽作品依『臺北市101 年度高職學生國語文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撰寫格式』撰寫閱
讀心得,撰寫格式及書目可至101 年競賽網站http://210.70.131.60/reading101/
下載。格式需完成【摘要分析】、【內容大要】及自己的【讀書心得】,全部內容以
電腦打字排版,並留存電子檔報名參加複賽。作品內容格式及評分要求如『臺北市
101 年度高職學生國語文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撰寫格式』說明。未依規定格式撰寫、
書目不符者與未簽署授權同意書者之作品,視為格式不合,將不列入評審。
(六) 複賽由各校推薦作品送至承辦學校,並由承辦學校聘請相關科目教師進行作品評
選。
(七) 複賽取第一名3 件、第二名6 件、第三名9 件、佳作若干件,各頒發獎狀一幀;以
上獎額得由評審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調整之。